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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10月 10, 2007

愛?不愛?<4>

一個禮拜過去,她依然沒有讓我找到她,我知道,一切都結束了。
再過了一個多禮拜,我收到了一個包裹,是她寄的,包裹裡除了一封信之外放滿了我所有送給她的東西,郵寄的地址是美國,信裡只有一句“我的東西,不用寄了”,看著信,再看著包裹裡的記憶,我,好像可以清楚的聽見某樣東西破碎的聲音,穾然,我好像有點明白,自已有多愛她;也有點明白,我有多不愛她。

再看著朋友依然意氣風發的說著,我有點可憐起他了,再點了二杯酒,請了他一杯。原來,我也曾經這樣過,可惜,現在的我,不過是一個酒鬼了,從那時起,我的心再也無法組回原本的樣子。

我曾經愛過一個女人,一個被我傷得赤裸的女人,我那麼的愛她,卻又那麼的不愛她。愛是放大鏡,能將快樂和悲傷都放大,我曾經那麼的體會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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